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6年5月30日在武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县委全面推进社会民生建设的要求,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市县联动开展执法检查的统一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成立了由常委会主任刘武华任组长,副主任吴成武、涂华林、刘有法任副组长,县人大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从今年3月起,用2个半月时间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按照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执法检查组两个,由常委会副主任吴成武、涂华林任副组长,带队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县人大代表分别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基本情况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坚持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突破口,多措并举,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使《食品安全法》在我县辖区范围内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特别是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县政府采取了积极措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监管作用,全力推进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不断提高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领导重视,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措施有力,守住了食品安全防线,全县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完善监管网络体系。组建完成了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成立了县长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了26个乡镇食品监督管理所(办),配备了210个村(居)专职食品协管员,聘请了64名政协委员作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随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目标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县人民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考核范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督查指导,确保部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了食药、农业、畜牧 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基本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链条无缝衔接新机制。与此同时,县人民政府不断加大专项督查指导工作力度,逐年递增加强食品监管工作专项资金,逐步提高监管整体效能,确保了全县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近年来,我县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方面得到了市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的高度认可,2015年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二)责任明确,职能部门执法主体作用得到发挥
县食药监、卫计委、农业、畜牧、公安部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既积极协作进行联合执法,又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分别对食品源头、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实施强力监管,确保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环环相扣、一环不落。
县食药监局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牵头协调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并整理编印成《武隆县食品安全工作手册》,规范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二是专项整治深入彻底。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旅游景区食品市场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并将其常态化,通过改进方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 ,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秩序,守住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提升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三是监管责任层层落实。一方面,建立起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落实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制定完善了食品安全考核机制,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另一方面,及时与食品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企业主体责任逐渐落实。四是风险防控明显增强。扎实开展网格化监管和风险分级管理工作,采取“以网定格、以格定人、以人定责”模式落实监管工作,基本实现了定人定点定责,到位到点到人;同时,强化监督抽检工作,食品“三小”监管稳妥推进,监管措施和风险管控措施得到有效加强。五是深入实施餐饮“明厨亮灶”工程。即通过“视频厨房”“网络厨房”“透明厨房”等形式,促进餐饮企业加强自身硬件建设,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目前,我县已有6家企业完成“明厨亮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