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4年12月16日在武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执法检查工作安排,为有效地促进和加强《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今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47次主任会议向县政府提出了贯彻实施《条例》的建议。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主任刘武华、副主任吴成武分别带领一个执法检查组,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于11月,对我县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2014年以来贯彻实施《条例》基本情况;房地产市场监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内容,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察看、个别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县城乡建委(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房管局、度假区管委会3个重点部门和县发改委、环保局、市政园林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9个相关涉及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实地检查国平•天街、戴斯大卫营、仙女天街、木里小镇、隆鑫花漾山谷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5个。检查组认为:自《条例》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条例》贯彻学习、宣传、培训,实施执行方面,较扎实地执行了《条例》规定要求,并依据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监管备案项目和制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水平和依法监督能力有所提升,国家、消费者和开发企业三方权益得到维护,房地产业呈现平稳有序发展态势。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条例》基本情况
《条例》自今年3月1日施行以来,县政府及城乡建设(开发办)、国土房管 、仙女山度假区等部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在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维护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2014年以来,县城中心城区完成房地产开发项目49个(县城23个,仙女山组团26个),其中续建项目26个,新开工项目17个,征地拆迁项目10个,完成投资18.08亿元,新开工面积87.29万㎡,竣工面积20万㎡,实现开盘销售面积43万㎡,目前已销售面积10.3万㎡,1343套,销售收入4.5亿元,实现税收总额约为0.7亿元。
(一)《条例》贯彻宣传
《条例》正式实施后,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和传播媒体,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培训。县城乡建委组织开发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市开发办组织的学习培训2次,组织全县3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市开发协会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2天,开展街头《条例》专题宣传1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办主题专栏3期,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场挂宣传横幅标语8条次;县国土房管局和地方税务局利用办公窗口咨询服务形式针对办事群众和房地产开发商进行了宣传。通过学习宣传培训,提高群众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了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提升依法管理服务水平。为我县城市房地产产业的健康发展,迈出了较扎实的一步。
(二)《条例》实施执行
1. 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规范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把好市场准入关。目前,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总数已达36家(其中二级资质2家,三级资质10家,四级资质1家暂定资质23家),根据《条例》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条件、时限要求严格企业资质管理。截止今年10月,县城乡建委已对不适应项目实际,申办四级开发资质的企业不予办理的3家(重庆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隆县谦翔置业有限公司、武隆县仙女山国际户外营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办理了暂定三级和暂定二级,对即将到期的四级1家(武隆县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引导其办理三级;对正式资质的4家企业有效期从原来的2年变更为3年进行了办理;对9家暂定资质继续按照原《条例》办理了延期一年;对符合转正的1家资质按照规定进行了转正的办理。
2. 完善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土地出让交易。《条例》施行以来,为了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县国土房管局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挂牌出让成交情况按时在政务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严禁违法设定竞买人资格限制条件,规范土地市场程序。2014年前三季度成交综合价款7.45亿元(入库5.91亿元),占全年目标9亿元的82.7%。其中,划拨土地2宗,面积26.9亩,划拨价款为306.3万元;招拍挂出让15宗,面积740.2亩,土地出让价款为5.59亿元;协议出让2宗56.7亩,出让价款为1.83亿元。
3. 加强《项目手册》动态监管,规范开发经营行为。项目手册作为资质管理、开发建设方案执行情况检查、项目资本金监管、预售资金监管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据,对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动态监管,及时掌握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展过程中的重要数据信息和问题,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条例》规定,今年以来,县城乡建委针对23家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填报《项目手册》相关信息的情况实行定期考核检查。将企业是否及时、准确填报和更新信息,作为企业评优、评先、服务、扶持的重要依据。对企业虚报、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项目手册》相关信息的,责令限期整改。目前,通过实地考核检查,《项目手册》执行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