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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扶贫攻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5/31 来源:本站 浏览: 次 字号:

二、“十大”扶贫攻坚行动

“十大”攻坚行动:基础设施攻坚行动、生态修复攻坚行动、扶贫搬迁攻坚行动、旅游富民攻坚行动、特色产业攻坚行动、精准扶贫攻坚行动、社会救助攻坚行动、教育扶贫攻坚行动、社会扶贫攻坚行动、基层建设攻坚行动。

三、六个精准

习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是指: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四、六个一批

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六个一批”是指:搬迁安置脱贫一批、产业发展带动一批、低保兜底脱贫一批、教育资助脱贫一批、梯度转移脱贫一批、医疗救助脱贫一批。

五、关于2015年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说明

2015年全县脱贫人口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335元,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465元,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2217元,人均财产性收入58元,人均各类补贴1601元,共计7341元,减去人均生产性支出1006元,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核实数据为6335元。

2015年全县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6311元,城镇常住人口可支配收入为27003元,农村常住人口可支配收入为9562元。

六、精准退出程序

采取七步工作法确定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精准退出。其中,贫困户退出按照“全面入户调查、村委提名筛选、村民民主评议、村级公开公示、信息系统录入、资料归档、申请验收”程序退出;贫困村按照“乡镇自查、一次公示;县级核查、审核评定、二次公示;市级评估、认定公告”程序退出。

七、四类人员清理情况

系统涉及的四类人员共有1186人中,经调查核实,有404户512人情况属实。按照“四类”人员清理要求,这部分人口已全部清理退出转为一般农户,清退金额26.64万元。清退的“四类”人员中,财政供养人员有2户2人;经商办企业注册资本或入股股本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94户103人;购买20万元以上非营运车辆的有3户3人;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有295户394人。

八、扶贫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全县规划并启动建设的扶贫项目有1762个,目前已完工的有1498个,占规划的85%,涉及26个乡镇75个贫困村;计划投资10.68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1.67亿元,整合部门资金9.01亿元。

九、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分布情况

全县共有建卡贫困人口1.6万户5.5449万人,其中贫困村的建卡贫困人口有6436户22022人,占贫困户人口的40%;非贫困村的建卡贫困人口有9564户33427人,占贫困户人口的60%。

十、建卡贫困人口致贫原因相关数据

全县1.6万户5.5449万建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有5580户18990人,占34.25%;因学致贫的有 2562户10118人,占18.25%;因缺资金致贫的有1562 户5643人,占10.18% ;因缺劳致贫的有1600 户4867人,占8.78% ;因灾致贫的有1183户4083人,占7.36% ;因缺技术致贫的有1088户3754人,占6.77%;因残致贫的有939户3198人,占5.77%;因其他原因致贫的有1485户 4797人,占 9%。

十一、2015年脱贫人口分布情况

(一)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分布情况。2015年脱贫的8418 户29254人中,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有4799户16677人,占脱贫人口的57%;属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有3619户12577人,占脱贫人口的43%。

(二)“六个一批”脱贫情况。2015年,全县共有8418户29254人实现脱贫“越线”,其中,搬迁安置脱贫270户986人,占脱贫人口的3.34%;产业发展带动脱贫5558户20850人,占脱贫人口的70.61%;低保兜底脱贫2162户6046人,占脱贫人口的20.48%;教育资助脱贫133户484人,占脱贫人口的1.64%;梯度转移脱贫197户543人,占脱贫人口的1.84%;医疗救助脱贫 58户194人,占脱贫人口的0.66%;其他方式(个人出户和死亡)脱贫425人,占脱贫人口的1.43%。

十二、贫困户通电情况

根据国家电网对未通生产用电与生活用电的贫困户数据库比对,全县共有378户建档贫困户未通电,经调查核实,全县已100%的实现了通电。

十三、贷款贴息情况

2015年全县为1247户农户发放100万元贷款贴息,其中,贫困户202户,每户最高2500元。

十四、高山生态搬迁情况

2015年全县共投入3636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实施生态扶贫搬迁安置4385人;2016年计划投入扶贫专项资金2300万元,计划搬迁安置2300人。

十五、旅游扶贫及扶贫带动情况

全县旅游从业人数有7万余人,带动5000余贫困人口脱贫。

十六、农村保险覆盖情况

按照每人18元的保费标准,为全县18岁—60岁的39319名建卡贫困人口统一购买大病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20万元。2015年共计赔付3起,赔付金额5.6829万元;按照人均28元的标准,对全县建档贫困户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盖,凡因意外身故的赔付2.8万元,并报销医疗费用2800元。2015年共计赔付13起,赔付金额7.37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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