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审查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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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何太余
各位代表:
我受本次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审查情况。
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根据大会通过的《关于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肩负全县人民的重托,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截止2014年2月13日16时30分止,共向大会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121件,经过审查,全部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主要涉及以下九个方面内容:
一、属于农业产业方面的有1件;
二、属于水利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有46件;
三、属于旅游商贸方面的有8件;
四、属于财税金融方面的有3件;
五、属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有7件;
六、属于教科文卫方面的有10件;
七、属于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有25件;
八、属于生态环保方面的有5件;
九、属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有7件;
十、属于其他方面9件。
以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具体内容未逐一列举。在本次大会后,所有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主席团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结果直接答复代表。
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落实,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认真办理好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已成为各级国家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次大会闭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监督职能,推动“一府两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办理,促使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将选出部分具有全局性、事关全县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点建议,由县委、人大、政府领导进行跟综督办。希望各承办单位要站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高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与代表的联糸,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调查,仔细研究,认真办理,在大会闭会后三个月内全部办结,个别确有困难的最迟不能超过六个月。全部办理工作必须在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