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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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程晋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隆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平安武隆建设
始终坚持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新期待,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06件313人,同比减少20.4%、21.9%;批准逮捕193件298人,同比减少11.5%、10.8%,批捕率95%,同比上升12%。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批捕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案件34件56人。对曾某、彭某以残忍手段实施故意杀人造成恶劣影响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涉嫌抢劫、盗窃、诈骗等犯罪案件60件89人。依法从快办理贺某等3人入室盗窃47名被害人案,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1件16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加强与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依法打击姜某等团伙犯罪5件48人。通过履行批捕职能,依法及时有力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
依法指控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公安机关和职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8件548人,同比下降35.6%、18.3%。移送三分院管辖7件10人,起诉281件496人,案件数同比下降12.5%、人数同比上升7.1%,法院判决219件376人。起诉危害公共安全案56件58人,其中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45件45人、非法持有枪支案9件10人;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39件74人,其中故意杀人案2件2人、故意伤害案12件31人、强奸案12件16人;起诉侵犯财产案82件156人,其中盗窃案50件78人、诈骗案15件39人、抢劫案8件23人;起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77件165人,其中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10件36人,滥伐林木等涉林案件17件27人,涉毒涉黄案35件59人。起诉陈某等地方恶势力犯罪3件23人,起诉流窜作案33件87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21件66人。通过履行公诉职能,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盗窃、诈骗、滥伐林木、寻衅滋事、毒品犯罪等多发易发案件的被告人受到依法惩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恶势力及团伙作案等严重暴力犯罪的被告人受到依法严惩,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落实宽严相济,切实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果。不批准逮捕4件5人,公安机关撤回提请逮捕案件13件15人,捕后微罪不诉1件1人,捕后轻刑5件5人。对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过失犯罪等,不起诉13件24人;化解因邻里、家庭等矛盾纠纷造成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10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前社会调查、不捕不诉回访帮教机制,开展“莎姐”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二、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有力促进廉洁武隆建设
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有力推进廉洁武隆建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件18人,人数同比上升20%。其中,受贿案8件12人,贪污案1件1人;行贿案4件4人;渎职案1件1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2件16人,法院判决1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坚决查办大要案,立案侦查5万以上大案14件18人,要案5人。县民爆公司副经理杨某利用分管安全和爆炸物资采购的职务便利,收受多家供应商贿赂50余万元,被绳之以法。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利益、危害民生民利的腐败案件,查办医疗领域受贿案1件4人,微型企业申报领域受贿案4件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