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重庆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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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重庆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
一、执法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县人大常委会对这次执法检查非常重视。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了《办法》执法检查方案,并根据我县实际,对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检查范围、主要内容以及组织领导、方法步骤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由常委会分管领导负责,农业工委具体组织实施。检查实施方案印发后,有关乡镇人大及县级有关部门都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于4月上旬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及时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提交了自查报告。
(二)听取汇报,搞好检查。
二、《办法》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贯彻实施《办法》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1. 加强了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县农委、供销社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宣传车、专栏、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印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重庆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宣传手册1万余份,免费发放到专业合作社。采取选送参训和自己举办培训的形式,对负责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辅导员、合作社理事长、理事和监事等管理人员、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和村社干部等培训达1500余人次。各乡镇还邀请有关专家对合作社成员进行科技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增强了合作社成员和管理人员的意识,提升了运行管理能力和发展产业的科技水平。
2. 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制定并落实了扶持政策。按照政策规定,2010年至2012年,县财政每年从万元增收工程资金中安排100万元资金,共对208个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扶持。还安排专业合作社奖励扶持资金12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160万元,用于对专业合作社的奖励和贷款贴息。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近年,农委、供销社从各自渠道累计向上争取示范社、模范社补助资金和中央专项资金、“两社两化”资金达计362万元,专项用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三是行业部门加大了扶持力度。农业、扶贫、畜牧、林业等部门从产业发展角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如扶贫办制定出台的《武隆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近年已对50余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扶持的资金额度达2000万元。林业部门自2008年实施森林工程以来,共下达林业专业合作社造林计划9万亩,兑现造林补助2250万元。
3. 加强指导和引导。农委、供销、工商、财政等部门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完善组织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以及生产技术规程,申报质量标准与认证,推行民主化管理,培训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等。农业、畜牧、林业、扶贫等部门的技术人员经常深入专业合作社对其种植、养殖业发展进行技术指导或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帮助产业发展,引导调整产业结构。同时,相关部门还积极指导和协助专业合作社开展品牌申报、商标注册工作,搞好协调服务。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1. 发展态势喜人,产业覆盖范围广。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时,全县只有120几个专业合作社。截止2012年底,从农委提供的统计数据看,全县登记注册的专业合作社有548个,入社成员40044户,农户参合率41.79%;从供销社提供的统计数据看,全县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41个,入社农户6.31万户,占全县总户数的65.1%。这两个单位的统计数据尽管有些差异,但单从统计角度看,其发展的态势喜人,带动的农户较多,涵盖了蔬菜、水果、畜牧养殖、林业、渔业、加工、服务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