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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0/15 来源:本站 浏览: 次 字号: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4年9月28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一、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一)建议分类和分办概况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21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全部作为建议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1. 建议内容。121件代表建议主要涉及十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属于农业产业方面的有1件,占0.8%;二是属于水利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有46件,占38%;三是属于旅游商贸方面的有8件,占6.6%;四是属于财税金融方面的有3件,占2.5%;五是属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有7件,占5.8%;六是属于教科文卫方面的有10件,占8.3%;七是属于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有25件,占20.7%;八是属于生态环保方面的有5件,占4.1%;九是属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有7件,占5.8%;十是属于其他方面的有9件,占7.4%。

2. 交办情况。3月25日县人民政府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将121件建议交由23个部门具体承办,其中23件代表建议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进行督办。会后,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严格程序,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了实处。截止7月底,全县23个承办单位已全部办理完毕,书面答复了代表,办结率为100%,代表回执率100%。从办结的情况看,建议所提问题已初步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60件,占49.6%;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之中的有35件,占28.9%;建议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26件,占21.5%。在办理工作中,承办单位联系代表的占100%;提建议的领衔代表收到承办单位书面答复的占100%;代表对承办结果表示满意的100%。

(二)办理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民主法治建设的大事来抓,作为推进“中国武隆公园”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大了办理力度。

1. 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办理工作及时启动。一是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后,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领导每人牵头督办一件代表建议。人代工委将收集的代表建议及时梳理汇总,呈送分管领导审签,并及时转交县人民政府具体办理。相关委室负责同志就常委会领导督办件进行了深入调研,进一步组织研究和督促落实建议办理工作。二是县人民政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成群在建议交办会上专门强调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坚持领导带头,强化责任,按照法定要求,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回复工作。三是各承办单位及早谋划,依法完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成立了代表建议办理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人员,精心制定方案,分步完成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2. 注重沟通,深入调研,促进建议办理更有实效。各承办部门紧扣建议内容,积极开展调研,增强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加强综合分析,做好办前研判工作。各承办单位根据交办会议要求,对承办的代表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力求从中找出规律、找准本单位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由曾庆华代表领衔提出、县水务局承办的《关于黄莺乡原撤并的凉风村涉及400余人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第1号),县水务局协同黄莺乡政府多次深入实地调研,并作出详细规划,计划新建50m3蓄水池一口,维修丁家湾蓄水池一口,新建坟坪150 m3蓄水池一口。目前,该项工程正在组织建设中。二是加强沟通,承办部门尽责办理。各承办部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依法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县市政园林局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制定详细的办理方案,多次与代表见面,征求代表意见,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还多次邀请领衔代表到现场,实地查看办理情况。通过反复、多次征求办理意见,不断改进办理工作,提高了办理工作质量。

3. 实效明显,代表满意,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承办单位始终将建议办理实效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注重将建议办理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努力提升工作水平。由黄世军代表领衔提出、县交委承办的《关于改造沧沟至后坪(木棕河段)公路,解决交通困难及车辆通行安全的建议》(第34号),4月28日,县交委主要领导组织计划科、建管科、安监科、质监站、设计公司等有关科室、单位进行了实地踏勘、调研,经综合考虑,决定将该路按路基宽度7.5米实施改造。目前,该项改造工程正在测设中。

(三)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了23件代表建议由县委、人大、政府领导重点督办。县领导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狠抓落实。从办理的情况看,属于A类已办结的有13件,属于B类已纳入规划正在办理的有10件。23件重点督办建议已征求了领衔代表意见,均表示满意。

县委书记刘新宇在督办《关于加快社区办公用房规划建设的建议》(第52号)时,专题听取县城乡建委工作报告,并作出指示,要求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建议办理工作。按照刘书记要求,县政府办于4月14日上午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社区用房建设有关事宜,并确定了芙蓉西路、芙蓉中路、梓桐、红豆、中山等社区按15平方米/100户的标准配置社区办公服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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