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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跟踪督办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7/25 来源:本站 浏览: 次 字号:

 

“今年林业部门在办理我们所提的建议时非常认真,加大了对乱砍滥伐的打击惩罚力度,使我镇的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对他们的办理工作我们非常满意!”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在跟踪督办政府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时,县人大代表、火炉镇人大主席冯乐高兴地说。

今年2月,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第三代表团的冯乐、张晓燕、禹太华等十一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对乱砍滥伐的打击处罚力度,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第99号建议。建议指出,“去年,县林业局开展“绿盾护林”专项行动,下重拳整治木材加工乱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仍有一些做木料生意的贩子成漏网之鱼,没有真正得到打击,一些村社森林乱砍滥伐现象频发,导致森林资源受到破坏,不利于‘中国武隆公园’的建设。”这是今年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5件建议意见之一。由县林业局具体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牵头督办。

今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在听取县林业局有关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时指出,我县是旅游大县,正在进行生态建设,打造“中国武隆公园”。要看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要标本兼治,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

县人大常委会督办的这条建议催生了我县又一次针对森林资源保护的行动。在办理过程中,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局长郑世云亲自召集会议研究部署,责成2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由森林公安局、林政执法监察大队联合办理。自3月1日起5月31日止,林业局在去年开展“绿盾行动”的基础上,再次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利剑护林”专项行动。县森林公安和林政执法大队组成工作组,对全县所有涉林企业、野生动物交易场所、乱砍滥伐突出的村社等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整治,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6件,抓获并刑拘犯罪嫌疑人7人;查处违法收购、违法运输等林业行政案件81件,依法没收木材827立方米、木炭925公斤。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效果。

专项治理是治标,建立综合长效的防控体系才能治本。该局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一是林业部门严控采伐计划。每年的采伐计划安排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凡成片采伐10立方米以上的,必须经过中介机构现场规划设计。二是内部科室分工协作。林政资源科负责行政审批,森林公安局负责林区治安管理和林业刑事案件查处,林政执法监察大队负责木材运输监督,每一次计划下达和运输办证均通报执法科室。三是林业站负责过程监管。各乡镇负责审批10立方米以下采伐计划,10立方米以上由林业部门审批后告之辖区乡镇林业站,由林业站负责对采伐人实施过程监管,严防超限采伐、乱砍滥伐。四是护林员负责巡山护林。林业局在全县每年聘请了400余名专职护林员,对全县林地实行分片管理,发现乱砍滥伐及时上报。

据了解,我县在每年上班的第一天,县“四大家”领导都要带领县级机关全体职工开展植树活动。在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的植树活动中,县委书记刘新宇再次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领导的要求,人大代表的关注,人民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工作的动力。”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负责人表示,明年将建议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的情况纳入全年监督工作的计划,加大监督力度,推进“中国武隆公园”的建设,实现武隆人的“公园梦”。

 (农业工委  李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