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一、进行了人事任免
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作出了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三、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委主任刘印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杜晓莉受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委托所作的调查报告。
会议认为,“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入实施“绿色崛起、富民强县”战略,大力调整经济结构,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了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的有机衔接,强化了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和考核,有效推进了规划的分类实施,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总体进展顺利,执行良好,提出的38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其中23项达到或超过进度要求,8项指标提前两年实现规划目标。但受内外环境影响,部分指标离计划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会议对县政府提出的下调13项指标和统计口径发生变化的4项指标调整的建议方案进行了审查,批准了报告提出的部分指标调整方案。
四、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委主任刘印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县2014年1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李志勇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县2014年1 ~6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会议一并对计划和财政预算半年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上半年,县政府认真贯彻县委十三届四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加快发展”的总基调,全力实施“绿色崛起、富民强县”发展战略,努力克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呈现出稳中有进的态势,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良好。
会议指出,上半年全县经济运行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大,部分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不理想,特别是国民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与预期目标有较大差距;工业增速持续减缓,部分重大项目推进缓慢;税收收入增幅较低,基金收入下滑明显;财政收支矛盾仍旧突出,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较大等。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上半年欠账较大,下半年任务更加艰巨的经济形势,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是抓项目建设。县政府要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业、农业、旅游、商贸及社会事业等重大项目,落实领导责任,分解工作任务,逐一解决问题,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抓工业发展。要加大对园区内和园区外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其解决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早日投产、达产,壮大全县工业经济实力。三是搞好旅游服务。要围绕旅游产业,搞好相关配套服务,加快培育新的消费项目和消费热点,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地方财政税收。四是研究房地产可持续发展。要从项目规划、征地拆迁、土地出让、房屋建设及销售的全过程进行研究,破解难题,促进房地产的可持续发展。五是强化税费征管。县财政、国税、地税、国土、城建等相关税费征管部门,要强化收入征管,搞好统筹协调。收入要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支出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努力实现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六、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审计局局长龚文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2013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审计工作规范操作、重点突出、成效明显,在深化财政改革、维护财经秩序、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及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审计工作情况,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是建立财政管理长效机制。县政府要认真研究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意见,从体制、机制及制度上查找原因,建立健全财政管理长效机制,解决财经领域里国有企业融资成本高、乡镇部分项目招投标违规操作等一些普遍和反复存在的问题。加大对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财经法纪和财经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财经管理水平。加强乡镇和部门财务人员的队伍建设,切实解决部分乡镇和单位财务人员量少质弱的问题。二是把握审计监督重点。加快推进全口径政府预决算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强化对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强化融资成本管理,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政府债务的跟踪审计,严控新增债务,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调动乡镇的工作积极性。着力推动预决算公开,建立预决算公开机制,稳步推进部门及乡镇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注重审计整改实效。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分门别类进行梳理,细化整改项目,落实整改责任,督促限期整改。要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应用。对屡审屡犯的单位和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