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14年2月14日武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关于武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在中共武隆县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绿色崛起、富民强县”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总基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武隆公园”而努力奋斗!
关于武隆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武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武隆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批准武隆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武隆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武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武隆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大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批准2014年县级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武隆县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理想信念,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依法行使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勇于担当,为推进我县民主法制建设、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富民强县”战略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关于武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武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段理华院长所作的武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13年工作,同意2014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武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武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程晋意检察长所作的武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同意2014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