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汪胜明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5月31日武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武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汪胜明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武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