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14年7月28日武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武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武隆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相关规定,会议决定:
武隆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在现有60名基础上增加10名,确定总名额为70名。